新塘小学课题申报和管理制度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更应是教育教学研究的研究主体、实践主体、管理主体,而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教师实现自己专业成长的需要。
课题开题管理制度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本校教育过程中遇见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本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申报人应为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即该课题的实际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工作,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凡向市级以上科研室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由申报人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教科室组织专家领导从选题方向、与主课题研究价值、方案制订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上送。
课题的过程管理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并对各课题组科研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学期工作计划,严格执行《申报表》中制定的计划,接受督促检查,应依据阶段性实施计划向教科室汇报进度,作为课题组科研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校或上级教科研室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可以优先享受学习培训的待遇,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依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教科室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5.注意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归档。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附件)。
3.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领导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教科室共同确定。